学校成立“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
6月17日上午,我校在办公楼201会议室召开“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成立大会,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阎卫东,校友总会会长陈瑞三出席大会,安徽校友会会长张爱农,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校友代表20余人参加了会议。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管理局局长谷正贤参会并宣布同意成立基金会的批复文件。大会由陈瑞三主持。
校友工作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了基金会筹备情况。谷正贤宣读了关于成立“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批复文件。与会人员审议通过了“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通过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长,表决通过了“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选举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军为基金会理事长、张爱农为基金会副理事长、校友工作办公室钱施光为基金会秘书长。王军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会上,谷正贤、阎卫东等共同为基金会成立揭牌。
阎卫东作总结讲话。他对与会人员参加学校基金会的成立表示欢迎,对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介绍了学校当前发展建设情况,感谢包括广大校友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员多年来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支持。他指出,高校在发展中需要广泛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高校基金会的成立是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拓宽学校的办学资源,搭建联系高校与政府、企业、社会的桥梁,更好的建设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的载体,实现高校的全面发展。阎卫东强调,基金会的成立是我校办学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得到了校友们的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完善组织功能,创新资金募集方式、项目管理方式,提升基金会的影响力。二要增加资金的募集金额,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设立好评估方式,合理设置和争取配比资金,提高资金的受益率。三要做到遵守法规法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管理资金,科学管理基金会的运作,促进基金会的良性发展。
撰稿:吴夺 摄影:王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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