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沈阳建筑大学 > 新闻公告 >

关于2020级本科生何宛萤转专业的公示

2021-04-21 0 新闻公告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新闻网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沈建教字﹝2018﹞277号)文件精神,建筑与规划学院2020级城乡规划专业本科生何宛萤因美术基础比较差,不适合继续在城乡规划专业学习,经学生本人申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何宛萤转入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单位请加盖公章)都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真实姓名。 电话:024-24692882 Email: jwc@sjzu.edu.cn 教务处 2021年4月21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2020级本科生何宛萤转专业的公示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