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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依法治招的要求,为维护考生利益,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生行为,依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保证我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三江学院地处六朝古都、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江苏省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校,也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四所民办本科高校之一。三江学院办学25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学校作为全国首家民办本科高校接受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等级,目前已成为全国应用技术型大学联盟副理事长单位,2016年全国民办大学排名综合实力前10强。

  学校现有在校生20000余人,设有14个二级学院、49个本科专业,形成了工、经、管、文、理、艺、法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品牌特色和重点建设专业、省级重点学科数量名列全国同类高校前茅,已经为社会输送了近10万名高质量人才。

  近年来,学校获“全国民间先进组织”、“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和谐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我校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详见我校招生网http://zsb.sju.edu.cn/

  1、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招生代码1911、1625)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CC、必测科目需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3、我校认可各省的加分,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其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5、日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7、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9、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如新生所在省份统一寄送个人纸质档案,新生需索取有关证明),报到时移交给学校。

  11、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复查,体检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的或隐瞒病史的,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对徇私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预留计划使用说明

  六、体检标准

  七、收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1000-1600元/年(根据省物价局最新文件及所居住的学生宿舍楼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江学院坚持以生为本,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学校开辟绿色通道,积极通过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族贫困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学校设有如下奖助学金:

  学年奖学金:入学后,在每一学年结束时,所有课程的学分均通过正常教学安排而获得(不包括经过补考、缓考和免修获得的学分),同时无违纪处分记录,均有资格参加学年奖学金的评定。凡满足上述条件,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者,将获得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学生平均学分绩名列全校本年级本专业评奖年度总人数的前5.01%-10%者,将获得二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

  国家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8000元/生·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由学校推荐申报,设一、二、三等,奖学金额度分别为4000元/生·年、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1、学校招生委员会:学校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学校招生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部署。

  3、纪检监察组:由学校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和录取工作。

  三江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三江学院毕业证书,本科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三江学院学士学位。

  1、咨询电话:(025)52897064

  3、网上咨询:http://wszx.sju.edu.cn 录取查询:http://lqcx.sju.edu.cn

  5、办学地址:

  东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花神大道128号

  东山校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中水路58号

  邮编:210012

  十二、详尽事宜,请查看我校招生网站。本章程由三江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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