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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6万平方米(约合123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6.9;专任教师64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5.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707.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257.6元;图书73.6万册,生均图书62.8册。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2)以下专业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专科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中加合作办学)、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中加合作办学)、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中加合作办学)、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1、本科专业设置

序号专业 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备注
1020106T能源经济四年3-6年理工经济学4200
2020303保险学四年3-6年文史经济学4000
3030101K法学四年3-6年文史法学4000
4030302社会工作四年3-6年文史法学4000
5050262商务英语四年3-6年文史文学4800
6070302应用化学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7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8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待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9080204机械电子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10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11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12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13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14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15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待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16080503T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17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500
18080601H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30000中澳合作办学
19080603T光源与照明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
20080604T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
21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500
22080703通信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500
23080801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500
24080803T机器人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待定
25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4500
26080902软件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
27080902软件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待定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应用型)
28080903网络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
29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
30080906数字媒体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4800
31080910T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待定
32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33082201核工程与核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34082303农业电气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4200
35120103工程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
36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
37120204财务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
38120209物业管理四年3-6年文理兼招管理学4200
39120601物流管理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000
40120701工业工程四年3-6年理工管理学42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2.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住宿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每生每学年600元/900元。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再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500元、40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单项奖学金等。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孤儿学生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申请免学费、住宿费。

  1.沈阳工程学院与澳大利亚莫道克大学合作举办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是经教育部(教外函[2016]66号)批准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在本科批次录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按照国家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进行人才培养和课程设置,可以在沈阳工程学院完成项目计划规定的全部四年课程,达到沈阳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获得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或者在满足莫道克大学入学要求的基础上,自愿选择赴澳方攻读第四年课程,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学位证书和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该项目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及适应我国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高等工程专门人才。

  七、录取办法说明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有关规定。

  普通类和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的进档考生,采用投档单库中投档成绩为基准成绩,基准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生源地为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的进档考生,若基准成绩相同,则以所在省(区、市)招考委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办法为准)。

  6.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沈阳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网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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