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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4.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6.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沈阳工程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学校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学校将按规定预留不超过1%的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等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上,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使用。

  以下专业的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方式授课,其他语种慎报:

  (2)专科录取专业(共8个):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

  020106T能源经济四年经济学经济学理科

  030101K法学四年法学法学文科

  050262商务英语四年文学文学文科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206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301测控技术与仪器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801自动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902软件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0905物联网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1002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082303农业电气化四年工学工学理科

  120104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120209物业管理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120701工业工程四年管理学管理学理科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2016年招生科类

  530102H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30105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530204H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三年理科

  670204H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三年文科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达到沈阳工程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程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

  (1)本科专业学费

  (元/生学年)

  2020303保险学4000

  4030302社会工作4000

  6070302应用化学4200

  8080204机械电子工程4200

  10080209T机械工艺技术待定

  12080414T新能源材料与器件4200

  14080503T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200

  16080604T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4800

  18080703通信工程4500

  20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500

  22080903网络工程4800

  24080906数字媒体技术4800

  26082201核工程与核技术4200

  28120103工程管理4200

  30120204财务管理4000

  32120601物流管理4000

  (2)专科专业学费

  (元/生学年)

  2530102H供用电技术(中加合作办学)22000

  4530105H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中加合作办学)22000

  6530204H火电厂集控运行(中加合作办学)22000

  8670204H旅游英语(中加合作办学)15000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红河国际学院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红河国际学院的学生在沈阳工程学院成功完成前两年的课程学习后,英语达到要求,有出国意向,并满足加拿大签证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进入加拿大红河学院相关专业最后一年学习。国外就读阶段学费执行国外合作学校规定标准。第三年不出国的学生,由沈阳工程学院提供合作办学课程。学生达到双方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的毕业文凭证书。

  1.调档比例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院校志愿及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专业志愿选择专业级差方式,即专业间分数级差为1、2志愿5分,2、3志愿3分,3、4志愿2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中职升本的考生,在辽宁省划定的录取资格线以上,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分别按专业综合课、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 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校园网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网址:http://www.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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