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体育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章程
山东体育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条 为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济南校区(济南市世纪大道10600号)、日照校区(日照市东港区山东路685号)
学院总占地面积2060余亩,建有济南、日照两个主要校区,校舍总建筑面积55.50万平方米,拥有室内体育场馆41个,室外训练场46个,其中投资额超过千万元的有标准50米游泳馆1个、田径场1个;其它大型综合训练馆12个,室内专项训练馆9个,标准400米塑胶田径场4个,人工草皮足球场3个。全院固定资产总值为59739.81万元,仪器设备总值6056万元。建有13个实验室,99个校外实习基地;图书馆馆藏文献量(纸质类)67.71万册,中外文期刊(纸质类)600种;数字资源20220GB,电子图书3481GB。
学院现有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1个省级重点强化建设学科、1个省级体育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实验室、2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特色专业、9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学院始终坚持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研紧密结合的办学思路,山东省田径、游泳、举摔柔、拳跆、体操等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内是学院的竞技系,山东省体育科研中心对内是学院的科研所。学院根据国家体育事业和山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研紧密结合,形成了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思路清晰、办学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学院着力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竞技运动水平的培养,强化学生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突出“一专多能”,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运动技能得到不断提高。学院先后派出奥运会、全运会科技服务队22支,140人次获得省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全国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大赛获团体总分第四名,201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决赛获D类特等奖,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获二等奖;山东省第一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二等奖。学院注重学生运动技能的培养,不断提高竞技水平。近5年来,先后获得国内外重大赛事金牌349枚,特别是在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上,学生周璐璐获得女子举重75公斤以上级金牌1枚、李晓霞获得乒乓球女子单打和女子团体金牌2枚、张成龙获得男子体操团体金牌1枚。先后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课题30余项和厅局级课题100余项;我院主办的《山东体育学院学报》和《山东体育科技》均为全国中文体育类核心期刊。建院56年来,学院为国家和我省培养了3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其中包括马文辉、尹延芹、巩晓彬等知名教练员,郑凤荣、奚爱华、刘春红等优秀运动员,于承惠、于海等著名武术表演艺术家,为国家体育事业振兴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山东体育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章程
- 上一篇:山东体育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章程
- 下一篇:山东体育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山东体育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07招生章程 08-05
- 山东体育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