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山东师范大学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条 为做好2014年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学校代码: 10445。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师范院校。
第八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
山东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建校60多年来,学校植根齐鲁文化沃土,汲取泉城人文灵韵,秉承“尊贤尚功、奋发有为”的校园精神和“弘德明志、博学笃行”的校训,自觉传承创新齐鲁文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专业齐全、学位体系完备、师资人才充沛、社会声誉优良的综合性高等师范院校。
办学条件完备 分校本部、长清校区两个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近4000亩(约258.7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0.66万平方米。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5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5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设有39个省级以上研究培训机构。图书馆藏书395.18万册,数字资源量57.3TB。学校成立基础教育集团,附属中学、第二附属中学、附属小学是省级规范化学校或示范学校。
师资队伍精良 现有教职工2296名,其中专任教师183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94人,正高级职称362人、副高级职称705人,博士生导师134人。6人次入选全国 “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万人计划”第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四个一批”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和教育部“长江学者” 奖励计划,18人获全国优秀教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86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有6人6次当选全国党代会代表,5人12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4人9 次当选全国政协委员,学校领导连续四届当选山东省委委员。先后9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入选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科研实力雄厚 “十一五”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600余项,其中主持承担国家“863”、“97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360余项。 2012年,成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单位。先后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山东省社科重大成果奖3项、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 1项,以及“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提名奖、山东省自然科学最高奖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300余项。1人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主办6种学术期刊,其中核心期刊5种。学校获全国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产学研合作创新突出贡献奖等荣誉。
交流合作广泛 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外国留学生定点招生单位,与19个国家和地区的87所院校建立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有本专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1个。在韩国、肯尼亚、美国合作建设孔子学院3所,是全国省属高校和师范院校合建孔子学院最多的高校之一,是山东省对外开放的窗口学校。
目前,学校正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干事创业,开拓创新,为建设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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