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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三、层次

  四、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九、录取规则

  1、按各省市规定比例进行投档。所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各省市规定的高职录取控制线以上。

  3、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综合。

  5、外省市考生: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型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招生办021-69990068,69990015(传真)

  监察室021-69990026

  www.scst.sh.cn

  (1)执行“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绿色通道制度。

  (3)学院设有院奖学金以及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

  (4)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为部分生活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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