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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 全国统考 )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上海市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本科 ■高职 □专科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其要求,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计划。
应用日语专业语种限招英语、日语,其它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无
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按各省市规定比例进行投档。所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必须在各省市规定的高职录取控制线以上。2、投档考生根据我院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合格,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同分,则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的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4、我院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也不设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5、外省市考生:按照各省市招办规定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再由学院根据宿舍实际情况安排决定。
学校名称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招生办021-69990068;39004431(传真)
监察室021-69990026
www.scst.edu.cn
(1)执行“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绿色通道制度。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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