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做好2018年学院的招生工作,巩固“阳光工程”成果,维护考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我国东亚文化之都、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鲤城区南环路,背倚著名风景区紫帽山,校园风景秀丽;距离机场、动车站、高速出入口仅十五分钟左右车程,交通便捷。校园特色餐厅20余间,学生公寓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等生活设施齐全,WIFI校园全覆盖。学院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的校训,滋兰树蕙,声誉斐然,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财政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福建省总工会“五一先锋岗”“模范教工之家”、福建省“共青团百优学生社团”单位、泉州市“平安校园”5A级学校、泉州市服务贡献十佳职业院校、泉州市文明学校等一批荣誉称号。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在服务海丝建设和泉州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院全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2、慈山校区:泉州市安溪湖头翠湖路135号(邮编:362411)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二)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一)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原则:

  2、高职高专批次的录取,福建省的考生实行“按考生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的模式;省外的考生按招生省份的规定实行,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

  4、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五、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二)学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6000元/年(除审计专业5500元/年外)。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服装设计与工艺、印刷媒体技术两个专业,减免学费6000元/年。[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的为准]

  院本部五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四)代办费:预收500元/年,多还少补。

  六、学历文凭

  (二)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一)录取结果以省考试院公布为准,并在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转载公布。

  八、助学方式

  九、招生纪律

  (二)学院招生工作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二)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档案材料及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将根据复查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办公室电话:0595-28050699

  网  址:www.qzjmc.edu.cn 或 www.qzjmc.cn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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