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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国标代码:13325)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比例调档。

  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成绩排序。文史类单科顺序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顺序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同时考虑考生填报志愿的专业级差,各专业之间级差为5分。

  执行。

  资格复查;凡发现高考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入学资格);对触犯国家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管部门及生源地招办同意,可对生源计划、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专门用于奖励成绩特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学生特点专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

  第十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

  第七章 附则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2548

  学院网址:http://xinhua.nxu.edu.cn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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