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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新华学院2016年普通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凡报考宁夏大学新华学院的考生均适用于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名称:宁夏大学新华学院(部标代码:13325)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三章 毕业证与学位证

  第四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各专业原则上外语语种以英语为主。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二)录取原则。将同一科类考生按总分(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

  (三)对符合规定的加分或降分进档考生,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通知书并告知本人。所有被录取的考生由各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程序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布。

  第五章 奖助制度

  第十三条 学院根据学生特点专门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另外,在校学生可依照国家相关政策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3000元)。

  第十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

  第七章 附则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51-2062548

  学院网址:http://xinhua.nxu.edu.cn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其下设的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承担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宁夏大学新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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