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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公布的宁夏首批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也是吴忠市职业教育中心。学院具有颁发全日制大专层次学历证书和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资质。学院现有教职工262名,其中专职教师213名,专职教师中:教授2人,副教授73人,讲师88人,研究生学历47人,“双师型”教师68人。另有兼职教师43人,外籍教师2名。

  我院与区内外企业建立了29个校外实习基地,与21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培养协议,与9家区外学校联合办学,学生就业率稳步上升。

  (一)录取及专业调配

  2、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 学校有权根据生源结构、生源质量及时修改生源计划,并对招生专业做出相应调整,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四、新生的复查

  (一)经查实不符合各生源地《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招考条件者;

  (三)经查实与原始体检报告不符且身体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不能完成学业者;

  五、奖学金、助学金及学费标准

  2、助学金:

  (2)凡报考我院中专各专业的吴忠利通区、红寺堡的学生第一年减免学费1000元。

  3、学费标准:3000—3400元/学年。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庆东 陈西宁

  传 真:0953-2122789

  E-mail:wzzb127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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