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主页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保证我校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以及教育部、江苏省关于2017年本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3、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新区龙山北路6号

  5、招收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7、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主页(http://www.bjxy.cn)查询。

  9、证书颁发办法: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人,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人;住宿费每人每年1500元。(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生总就业率达到98.43%,其中高质量就业率达97.08%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2、建议统考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报考所学语种的专业。我校仅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分布

  5、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院校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7、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我校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区)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9、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根据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常事由外,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章 奖助学金

  第五章 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