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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和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兼顾国家、考生、学校三者的利益。
1、学校全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独立学院
5、办学层次:本科
7、证书名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毕业证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学士学位。
9、收费标准:
10、就业情况:历年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6%以上。
第三条 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录取,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中学的评价和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2、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4、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下:
(2)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7、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各省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学院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中江苏省考生7门必测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根据各省投档原则调阅档案,按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9、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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