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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通知

2020-06-18 0 新闻公告 来源:东北农业大学新闻网

各位教职工: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完成。现已接近汇算清缴工作的尾声,请还未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尽快登陆个人所得税APP或本人(携带身份证)直接前往税务大厅办理(珠江路032号或中山路23号)。逾期申报将产生税收滞纳金并影响个人纳税信用。

个人所得税软件操作和技术相关问题可拨打4007112366服务热线,也可拨打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相关咨询。

附件:《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5142065/content.html

财务处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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