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共青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2014年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颁发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毕业证书;凡取得学位资格的授予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院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根据专业不同,学费预收8000-10000元/学年;住宿费500-1000元/学年。
第六条 学院通讯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50号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792—4341913、0791-88305088,
电子邮箱:zjc4341913@163.com, 网址:http://www.ndgy.net。
第八条 本章程由南昌大学共青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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