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财贸学院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1、校名:辽宁财贸学院,英文译名:Liaoning Finance and Trade College;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5、学制为四年的招生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3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5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0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061万元,图书90万册。
第二章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审计师方向)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203K | 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120402 | 行政管理 | 四年 | 管理学 | 管理学 |
020101 | 经济学 | 四年 | 经济学 | 经济学 |
020101 | 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 四年 | 经济学 | 经济学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经济学 | 经济学 |
020202 | 税收学 | 四年 | 经济学 | 经济学 |
082802 | 城乡规划 | 四年 | 工学 | 工学 |
050102 | 汉语言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50102 | 汉语言(对外汉语教学方向)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50201 | 英语(商务英语方向)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50201 | 英语(翻译方向)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50301 | 新闻学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130301 | 表演(主持人方向)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130301 | 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 | 四年 | 文学 | 文学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四年 | 教育学 | 教育学 |
第四条 外语语种限制:不限。
第六条 专业设置
第三章 招生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下列办法予以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英语(商务英语方向)、英语(翻译方向)专业依次按照考生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学(项目评估师方向)、会计学(审计师方向)、会计学(工程预算方向)、经济学、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税收学、财务管理专业依次按照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他专业依次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辽宁省考生必须参加辽宁省2013年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辽宁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表演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少数民族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已录取考生的文化课和体检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就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2、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4、会计学(审计师方向)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6、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8、行政管理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0、经济学(国际金融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2、税收学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4、汉语言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6、英语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18、英语(翻译方向) 16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0、艺术设计学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2、环境设计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24、表演(社会文体工作方向) 18000元/年(以物价局批准价格为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故退学,按照省物价局、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退费。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
传真:0429-5418111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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