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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教育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学校代码:50966。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基本情况:山东省聊城教育学院前身为聊城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百年老校。2005年8月,与普通本科院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合并办学,为学生的进一步发展开拓了空间。

  多年来,全院教职员工秉承百年老校"厚德博学,修身明志"的校训,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实施名师工程,注重教学质量,为国家教育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人才。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教育和经济建设一线的骨干,还有许多毕业生先后走向省、部、市、县级领导岗位和继续深造考取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学院紧密配合国家的教育教学改革,针对学生特点因材施教,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走向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学院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广泛合作,双方互派教师﹑互派留学生。我院学生可申请到国外合作学校攻读高一层次学历。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以“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为目标,倾心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有用人才。毕业生在国家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指导下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我院毕业生素以基础知识宽厚,专业知识扎实,综合能力强而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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