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依法依规、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全区高等教育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发生、流行。要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设立专人专班,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并保证相关信息渠道畅通。
二、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排查
1.湖北籍学生在我区高校就读本专科1117人(其中武汉籍71人)、研究生140人(其中武汉籍12人)。各高校要精准掌握本校湖北籍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学生的相关信息,了解掌握这部分学生健康情况、返校时间和这部分学生留校状况等。
2.各高校要做好本校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疫情防控工作。要通知学生不外出,不参加各种集体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密切观察身体健康状况,消除疫情隐患。
3.各有关高校要对本校就读的硕士和博士在籍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人员假期滞留地区等信息进行详细的排查核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各有关高校要对本校在籍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港澳台师生进行详细排查,及时动态掌握他们假期回国、留校、在华外出旅行和返校行程等详细信息,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指导工作。
5.各高校要全面排摸并掌握本校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行程动向,对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人群予以重点关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防控知识和措施的宣传工作。
三、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各高校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待定,恢复开学时间视疫情发展而定。不允许学生(包括来华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提前返校,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2.各高校举行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高职分类招生考试以及开学前补考等全部推迟进行,研究生复试待教育部明确时间后再行研判通知。
3.各高校要提前谋划延期开学教学安排,确保不因延期开学降低培养质量。要指定班主任、辅导员和专任教师通过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做好学生的答疑指导,特别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0年1月26日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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