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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院校名称:内蒙古民族大学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学校

  学校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西)53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录取方式,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八条 体育教育专业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蒙语授课的体育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汉语授课的体育类专业,要有较好的汉语水平,经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蒙语授课的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考生,经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1.报考艺术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省(市、区)相应专业类别统考、联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

  3.音乐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采用自治区编导类统考成绩,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2018年内蒙古民族大学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文、理科本科提前A批次录取。

  3.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与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1.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英语专业(汉语授课)英语笔试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语达到合格标准;英语专业(蒙语授课)英语笔试成绩要求不低于60分。

  3.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语文、英语成绩要求均不低于90分。

  5.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

  7.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校企合作高收费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学后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专业间可以互相转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间互相转专业。

  9.少数民族预科班(心理学)只招收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的汉语授课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只招收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达斡尔族、鄂伦春自治旗的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鄂温克族及额尔古纳市的俄罗斯族的汉语授课考生。

  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对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择优录取;对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择优录取。对于不区分文理录取的专业,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考试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数学、综合择优录取。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475-8313584

  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imun.edu.cn

  电子邮箱:zsb@imu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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