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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性质:湖南省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师范院校

  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衡花路(邮政编码:421000)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五、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2、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体育特长生投档名单由学院根据考核情况,并达到规定的文化分数线,向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提供,在其监督下进行录取。

  4、艺术类录取规则:认可各省艺术统考成绩(山东省生源单独发证),在投档生源范围内,专业第一志愿优先,其他专业志愿视同平行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湖南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专业成绩;外省生源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投档分×40%+专业成绩×60%)

  6、应、往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不设专业级差。

  化学类、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9、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七、学院采取以下办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 提供特困补助;

  4、 争取国家奖助学金;

  6、 争取社会团体或个人捐助。

  2008年面向湖南、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2007年)如下,供参考:

  2、3400元/学年学费:法学、电子商务、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汉语言文学、数学

  3、3500元/学年学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5、4550元/学年学费:体育教育、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8000元/学年学费:音乐表演、绘画、艺术设计。

  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0734-8486615 学院网址:http://www.hynu.cn

  招生网址:http://zsb.hynu.cn电子邮箱: zsb@mail.hy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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