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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性质:湖南省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师范院校

  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衡花路16号(邮政编码:421002)

  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合格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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