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的省属综合性公办普通本科大学。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国标代码:10553湖南招生代号:4333
第二条办学性质: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二章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
第五条语种要求:语种不限,但以英语作为授课外语。
第七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首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 上一篇: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 下一篇: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
新闻公告
高考招生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08-05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