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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部大道东口3号(西校区)

  第六条 开设专业: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工程造价等专业。

  第七条 2018年我校8个专业面向全省计划招生,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数据为准。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费备注
1物业管理文史、理工、单招5500元/年
2市场营销文史、理工、单招5500元/年
3电子商务文史、理工、单招5500元/年
4工程造价文史、理工、单招5500元/年
5数控技术文史、理工、单招5500元/年
6模具设计与制造文史、理工、单招5500元/年
7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文史、理工、单招5500元/年
8机电一体化技术理工、单招5500元/年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书记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保处、财务处、校综合办公室(含纪检)、实训中心部门领导和部分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本年度的学校招生计划制定、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招生重大事项的决定等都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形成。

  第十条 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执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等四个专业主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请肢体残疾学生慎重考虑选择。

  第十二条 依据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9-85609977。

  第十五条 ①学费:每学年5500元。②住宿费:每年980元(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空调、卫生间、衣柜等设施),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航天培优班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3、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5、国家特困补助金:根据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精神,凡属家庭贫困且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国家补助。

  第十七条①咨询电话:029—85206353、85602702、85615566②QQ咨询:1220669865。③邮箱:bxh1215@126.com。④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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