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职工大学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南郊航天产业开发区杜陵西路(西部大道东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外语语种:为了便于教学,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学生。不加试口语。
第十三条依据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①学费:每学年5500元。②住宿费:每年800元(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卫生间、衣柜等设施),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航天培优班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
3、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元;
4、国家特困补助金:特困生3500元/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受惠面25%。
第十八条①咨询电话:029—85206353、85602702、85615566②QQ咨询:1220669865。③邮箱:85206353@163.com。④学校网址:www.htzd.org。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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