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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 “智慧团建”系统开展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2019-12-31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团籍延续的重要方式,是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时必须及时办理的关系转档,每名毕业生团员在离校前,都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新接收单位(保留团籍的党员也需要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根据上级团委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团员离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

(一)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工作单位所在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在国(境)外工作,工作(派遣)单位在境内无常设机构的,应转接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村(社区)团组织。

2.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高校毕业生团员,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精神,应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生常住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转往常住地团组织的,可转接到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自2019年起,“智慧团建”系统不再设置“退回原籍”功能,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如需将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或原籍地,应由团员本人发起转接流程或由团支部发起经团员本人确认后,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生源地(原籍地)的乡镇(街道)的村(社区)团组织;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应转入团支部的,可转接到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

3.继续升学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原则上应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后30个自然日内,将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学校(学习单位)的团组织。在转入新学校(学习单位)前,可将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本校。

4.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团员,参照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团员的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团组织,保持党团一致。团员离校出国前,各二级团委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留学(学习)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由二级团委编入“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团组织应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手段,或通过学生在境内的联系人等途径,与团员保持定期联系,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与团组织联系、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团章和团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团员在保留期限内归来,团组织应要求其报告在国(境)外学习、生活以及政治表现等各方面的情况,做好恢复参加团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

5.延迟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团员,毕业生团员已办理延迟毕业的,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所在团组织建立的“延迟毕业学生团支部(总支)”。

(二)转接方式

一般情况下,团组织关系转接由团员本人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1.团员先自行联系需转入的团支部,说明转入事项,征得转入团支部同意后办理线上团组织关系转出。

2.登录到“广东共青团”或“广东青年之声”团员移动端首页,选择“团组织关系转接”,模糊搜索转入组织团支部简称,准确填写转出原因、团员去向(学习/工作单位、地址等),提交即可。

3.提交成功后,由转出团支部团支书登陆智慧团建系统手动审核(可登陆PC端审核或登陆微信企业号“广东共青团”审核),再依次流转到转出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转入团支部、转入团支部直接上级团组织审核。

4.若在发起转接后发现信息填写错误,可在“广东共青团”公众号自行撤回组织关系转接,重新申请。

二、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的有关安排

(一)团员如需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团组织,或转接到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金融单位、中央企业(不含团组织关系在广东的中央企业)、全国铁道系统和全国民航系统的团组织,或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或转入军事(武警)院校学习或工作的,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将组织关系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后,由学校团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凭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团组织报到。二级团委应要求毕业生团员在新单位团组织报到后,在90天内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根据回执对转出团员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二)申请转入“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的转接流程,由团省委负责终审。对转往“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的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二级团委务必严格核实团员的转出原因和具体去向,严把团员转出审核关,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团员转接到“非共青团广东省委管辖的团组织”。

三、明确工作责任

(一)根据团内有关规定和“智慧团建”系统的功能设置,团员必须交清当月及所有欠交团费后(可通过“广东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在线缴纳),方可启动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转出团支部和转出团支部上级团委应及时审核团员的转接申请,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进入“转入团支部待审核”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待审核”状态后,转出团组织要积极协助团员联系督促转入团支部或转入团支部上级团委及时审核转接申请。转入团支部未审核同意接收团员之前,由原团支部继续履行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因转接流程跨月而产生的欠交团费由转出团组织负责收缴。

(二)转入团支部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含30日)完成组织关系转接的审核工作,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转入团支部同意接收并自动审核通过;转入团支部的上级团委必须在72个小时内完成接收审核,超时“智慧团建”系统将默认为上级团委同意接收该团员并自动审核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由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承担。

(三)转入团支部及其上级团委如无故退回团员的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团员可在被退回的30个自然日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发起申诉,由转出和转入方的共同直接上级组织仲裁。如上级仲裁通过团员申诉,则团员直接转接到转入支部;如申诉被驳回,则团员仍归属转出团支部。审核团员转出、转入申请必须实事求是,转出团组织尤其要把好团员去向关,转入团组织要慎重使用退回功能,如遇较多团员申诉被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团组织负责人及其上级团组织。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统筹协调工作。各二级团委要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生离校整体的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团委书记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面熟悉和掌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的各项政策,尤其要认真、严格、慎重审核毕业生团员的就业和升学具体详细去向,加强与地方团组织之间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商,确保转出工作高效推进。要严明团的组织纪律,强化毕业生团员的团员意识、团章意识教育,引导团员重视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

(二)做好出国(境)团支部的管理联络工作。团员离校出国前,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出国留学(出境学习)团支部”。二级团委(团总支)应要求其提交附件3:《团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于1月8日前汇总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复印件至校团委办公室,原件由二级团委妥善保管。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

(三)做好毕业生团员信息汇总工作。各二级团委要根据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情况,及时做好转接团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台账,备注清楚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去向。于1月8日提交附件4:《2020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附件5:《2020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台账》,电子版发至邮箱liwenqing@hit.edu.cn。对未转出的团员逐一摸清原因,明确转出时间,做好监督工作,保证每个毕业生团员的组织关系落到实处。

(四)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节点要求。1月8日,非升学、非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团员线上“转出发起率”不低于100%;2月29日,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80%;3月30日,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应转尽转。

对于跨省跨系统转接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团员,如有需要,需由二级团委汇总后,在开学后集中到学校团委开具纸质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件1: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png

附件2: “智慧团建”系统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南.docx

附件3:出国(境)留学团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doc

附件4:2020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xlsx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李文庆,电话:8652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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