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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2-01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0﹞151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奖励我校在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改革与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并推广教学研究成果,发挥教学成果奖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哈工大(深圳)〔2019〕51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0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并将在校级教学成果奖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成果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促进科产教融合、强化实践育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要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针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效解决办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具有应用推广价值。

二、申报要求

(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尤其鼓励专心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总结和凝练在教学过程中,取得具有良好教学效果的成果,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

(二)申报的成果一般是在校、市、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如不是立项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材料。成果须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

(四)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建议整合;

(五)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显著创新的情况下严禁重复申报。

三、评审程序

(一)教师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对应的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2)和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整理并提供各类佐证材料,将所有材料扫描整合为一份 PDF 文件,文档命名为“学院-主持人姓名”,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具体材料要求见下:

1.电子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 2),请参考填报说明(附件5)准确填写;

(2)教学成果报告(附件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4)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6)其它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如成果依托项目的结题证明材料等。

2.纸质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1份。其中注意事项如下:

(1)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材料顺序为:封皮—目录—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其它佐证材料;

(2)除封皮和目录外,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可自行编辑目录清单加入材料中,方便评审查阅。所有证明材料和佐证材料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等支撑材料一律报送复印件或原版扫描打印件。

(二)单位初评

各学院按照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并初评,提出推荐名单并组织上报材料。请注意做好资源整合,以利于省级成果奖的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将相关材料汇总,于2020年12月31日(周四)17:00前提交至教务部,要求推荐材料如下: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所推项目按推荐程度进行综合排序;

(2)推荐成果的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因后续涉及答辩评审等事宜,请各单位准时提交,逾期者将不予以受理。

(三)专家评审

学校拟定于2021年1月初召开评审会,申报人现场答辩,答辩时需携带佐证材料的原始资料,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部,工作联系人:赵艺,电话:26038625,邮箱:zhaoyi2020@hit.edu.cn。

附件: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试行)》(哈工大(深圳)〔2019〕51号)

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教学成果报告

4.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5.《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教务部

2020年12月1日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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