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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国际会议资助的通知

2019-12-20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19﹞240号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章程(试行)》(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第一批申请国际会议资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和留学生),且在读期间未接受过此项资助。

2.每位导师名下,一年内最多批准资助2名博士生。

二、有关条件及要求

计划参加2020年1月30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由国际权威学术组织召开的高水平序列学术会议(不含港澳台),且满足以下条件:

1.邀请函或会议通知中需注明申请人的参会方式,口头报告(Oral Presentation)、张贴论文(Poster)均可。

2.论文全文或大摘要被会议录用,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导师应为作者之一;若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应为第二作者;论文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应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

资助方式为学校和导师共同资助,学校资助国际路费和注册费,并设最高限额,未超限额者实报实销,超过限额者按最高限额执行,资助标准为:

A类-欧美地区(包括大洋洲):10000元人民币。

B类-亚洲地区:5000元人民币。

超额部分由导师资助,如导师确属科研经费严重不足,申请人可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预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经教务部审批后,可提高学校资助额度。

四、申请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附件3);

2.《国际会议资助证明》(附件4):资助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核对个人及参会信息,资助证明仅限办理签证时使用,不作为报销凭证。

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会议申请汇总表》(附件5)

4.邀请函(需注明口头报告或张贴论文);

5.论文全文或大摘要。

请各学院秘书于2020年1月2日17:00前,将本学院申请人的纸版材料汇总后交至教务部孙老师(H栋614),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weisun@hit.edu.cn。

五、注意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也可补办申请手续,如需咨询请致电0755-21539293,联系人:孙老师。

2.如果提交的材料是大摘要而非论文全文,需在参会回国后、报销前向教务部提交参会总结的同时补交论文全文,否则将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3.教务部将为获批的博士生办理《国际会议资助证明》,请于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到教务部H614办理,并请尽快办理签证手续。

 

教务部

2019年12月20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章程(试行).doc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预申请表.doc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交流基金申请表.doc附件4-国际会议资助证明.doc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博士生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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