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主页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9-10-28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19﹞203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学理念,调动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本为本培育高水平的本科课程,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学校现开展2019年第四批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同时进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立项范围

本科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毕业设计除外)。

(二)立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主讲或拟主讲申报项目所对应的本科课程,教学经验较丰富且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外聘教师作为负责人申请项目,应有1位全职教师作为负责人共同组织项目实施。

3.有未结题的类似项目者不能申报,曾获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质量工程、在线课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等项目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4.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程建设项目,但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理通识课程建设申报不限项。

5.项目资助业务费1-3.5万元,建设周期为一至两年,一般为两年。

6.获批立项的课程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开出。文理通识课如无特殊情况应每学年(秋季、春季、夏季)至少开课两次。

7.其他未尽事宜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立项程序

1.教师申报

教师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单位。

2. 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将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各1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H608室)。

3.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二、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范围

第三批立项的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中期检查程序

1. 教师填写中期检查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填写《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4)。

2. 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中期检查资料,将附件4的纸质版1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H608室)。

3.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料评审。

三、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7年、2018年立项的第一、二批本科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5)。

(二)验收要求

1.项目团队至少2人通过课堂准入考核;

2.教学文件:完整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案等;

3.研究报告:一万字以上;

4.教学论文:发表1-2篇相关教学论文,需标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课程建设项目”。

(三)验收程序

1. 教师填写结题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申请书,填写《课程建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6)。同时将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发表的论文、教学文件等)复印件附在报告后面左侧装订,提交至所在单位。

需要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课程建设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7),将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于2019年11月7日前直接提交至教务部(H608室)。

2. 所在单位审核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结题验收材料,将附件6的纸质版1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H608室)。

3.专家评审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提交时间及联系人

各单位请于2019年11月21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部H608室,电子版材料通过有度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如有问题,可联系教务部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周彬  

联系电话:2603 3776

 

附件:1.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2.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

          3. 2019年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4. 课程建设项目中期进展报告

          5. 2019年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6. 课程建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7. 课程建设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

 

教务部      

2019年10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