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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21-07-06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团委: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保护海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参赛对象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

三、竞赛细则

(一)初赛选拔

2021 年 6 月8日-2021 年 8月31日

登陆自然资源部网站“第13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以及“资源中国”等微信公众号竞赛答题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答题,答题平台支持央视网、“飞沙卫视”APP 。根据答题成绩确定前 20 名选手参加总决赛,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根据区域均衡性原则,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总决赛的名额不超过3名。若有选手弃赛,则根 据成绩替补。

(二)全国总决赛

第13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将于2021年 12月底前在海南举行(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决赛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 个大奖。竞赛获奖选手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各 1名,从大学生组一等奖选手中决出。大学生组一等奖 10 名、二等奖 20 名、三等奖 30 名。

2.组织奖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单位组织参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

根据各高校组织参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政策

1.“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位大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可参加南极、北极、大洋科考相关活动或分别给予奖金。

2.大学生组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分别给予 6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海洋知识竞赛相关材料可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第13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下载。

2.所有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无法取得联系、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赛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和获奖资格。

4.为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竞赛事项及获奖名单均在竞赛网页向社会公布,主办方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参赛实际情况对竞赛时间和竞赛规则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结果在竞赛网页公布。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海军政治工作宣传局关于开展第13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52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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