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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深圳市杰出人才选拔 培养工作的通知

2019-10-29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深圳市杰出人才选拔培养指南》的通知》(深人社发〔2019〕61号)的要求,为做好2019年我校杰出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或推荐人

深圳市高等院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不含资深院士)或经深圳市认定非两院院士的杰出人才在每个选拔年度可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人专业领域与该候选人相同且未退休。

二、推荐领域

2019年重点推荐从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交叉学科研究、新能源、新材料、5G、机器人、人工智能、3D打印、物联网、生物医药、医疗卫生、航天航空、海洋科学与技术、金融科技、节能环保、工程技术等领域人才。

三、候选人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在深圳全职工作,除所在单位外,候选人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并具备下列其他条件之一:

(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主持过重大科研任务;领导过国家级创新基地、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且已结题;带领过省级以上高层次创新团队。

(三)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四)国家、省重大人才项目的杰出或领军人才。

(五)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始创新上有重大突破;在攻克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及颠覆性技术上有重大贡献。

已入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不再列入选拔候选人范围。上述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为进入两院院士增选第一轮的候选人。

四、申报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经学院评审,向人力资源处提交推荐人选。如同一推荐领域申报人选超过1人,学院须对申报的人选进行排序。

(二)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评议,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校内公示

人力资源处将推荐上报人选在校内公示。

(四)材料上报

人力资源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盖章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材料提交时间

2019年11月10日17:00前。

六、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一)深圳市杰出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推荐单位盖章或推荐人签名。

(二)候选人佐证材料:

1.深圳市杰出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候选人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见附件);

3.候选人当前有效身份证明;

4.“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原则上应有1篇或以上在《中国科学》《科学通报》或其他中国优秀期刊上发表);

5.主要论著目录;

6.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7.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

8.候选人关于材料及信息真实性书面承诺(见附件);

9.工作单位关于材料及信息真实性书面承诺(见附件);

10.候选人政治思想审查表(见附件)。

 

附件:

1.深圳市杰出人才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书等附件

附件.rar

2.深圳市杰出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深圳市杰出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试行).pdf

 

(联系人:徐欢欢;电话:26033879)

 

 

                                        人力资源处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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