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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参评教师及跟踪考评方式的通知

2021-07-08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1﹞121号

各学院:

我校第一届教学优秀奖已申报完毕,全校共报名50人。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优秀奖评审办法(试行)》,经筛选确定参评教师39名,现将参评教师名单及后续评审方式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教师确定原则:

每年至少独立讲授一门课程,连续三年承担的本科生课程学时不少于32学时/年。

二、评审方式:

教学优秀奖评审分为两个步骤:跟踪考评、学校评审。

(一)跟踪考评

跟踪考评内容如下:

1. 第一年(2021年秋季学期-2022年夏季学期)以学院跟踪考评为主,学校为辅。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参评教师进行跟踪听课(每位参评教师2次及以上),校级教学督导对参评教师随机听课。学院应及时了解并掌握参评教师的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于2022年夏季学期末提交听课评价表(附件1)、学院跟踪考评评价汇总表(附件2),若参评教师主讲课程评教结果未达到A或A+,不参加下一年的跟踪考评。

2. 第二年(2022年秋季学期-2023年夏季学期)以学校跟踪考评为主,学院为辅。校级教学督导对每名参评教师的主讲课程随机听课1-3次(约每16学时1次),根据参评教师课堂教学效果提交听课评价表。学院继续对本学院参评教师进行跟踪考评,并于2023年夏季学期末提交听课评价表(附件1)、学院跟踪考评评价汇总表(附件2),第二年考评期间若参评教师主讲课程评教结果达不到A或A+,则不参加学校评审。

(二)学校评审

两年跟踪考评后,学校组织教学优秀奖评审专家组进行集中评审。参评教师须准备答辩PPT以及能够反映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成果和教学效果等的证明材料。评审专家将结合参评教师跟踪考评结果及答辩结果综合评估,确定获奖人员,一等奖奖励2万元/人,二等奖奖励1万元/人。

联系人及电话:苏悦 0755-26925341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专家听课评价表.docx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优秀奖学院跟踪考评评价汇总表.docx

教务部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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