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主页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关于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07-08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致学校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广大教职工肩负育人育才神圣使命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使广大教职工肩负起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表彰在培育一流拔尖创新人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学校各级单位均可参加立德树人先进集体评选,包括院、部(处)、直属单位、系、实验室、研究所(中心)、课题组、工作班(组)。在校工作满3年的教职工均可参加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选。

经研究,深圳校区最终报送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候选单位1个,立德树人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参加校本部联评。

二、评选条件

(一)立德树人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紧紧围绕培养一流拔尖创新人才目标开展工作。

2.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有一支爱岗敬业、业务娴熟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的校训,弘扬爱国、求是、团结、奋进的哈工大精神,形成了良好的育人氛围,育人成效显著。

3.在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工作中继承和发扬传统工作优势,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涌现出育人典型。

4.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严格遵守《哈工大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集体中无被“一票否决”的教职工。

(二)立德树人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坚守哈工大规格,育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弘扬哈工大“八百壮士”精神,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秉承“规格严格、功夫到家”校训传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潜心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工作,能够做到师德正、情怀深、业务强、自律严,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4.参评年限内无违法违纪事件,无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恶性事件,防火、保密、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在参评年限内均达标。对于违反《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申报者实行一票否决。

三、评选步骤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的办法,其中先进个人的评选需经过学生推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7月9日-7月11日,启动立德树人评选工作,完成学生推荐过程,各党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学生推荐办法。学生推荐的范围不局限于本学院的教职工,如果学生推荐了非本学院教职工,请各党委于7月11日前将学生推荐结果电子版(详见附件1)发送至lidong2019@hit.edu.cn。根据学生推荐的结果,深圳校区评选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被学生推荐的非本学院的教职工准备推荐材料,并通知上述教职工所属党委组织对其进行严格把关审议。

第二阶段:7月12日-7月15日,各基层党委根据学生推荐和组织考核确定本单位立德树人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个人候选人1名,报深圳校区评选工作办公室。

第三阶段:7月16日-7月20日,由深圳校区立德树人评选工作委员会通过联评确定推荐结果。

教师节期间,学校将对评选出的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组织领导

深圳校区成立立德树人评选工作委员会,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姚英学

委 员:

马广富 梁大鹏 魏 军 李其樾 徐晶 张惠屏 朱 宁 赵轶杰 俞晓国 计红军 王立欣 王 轩 张钦宇 李 兵 金文标 李明雨 宋聚生 仲 政 李笑野 左平兵

秘 书:史 磊

五、评选要求

(一)各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填写内容要真实、全面、准确,重点突出。

(二)按照要求填写审批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2-4。先进集体候选单位需提交四寸电子版集体照片一张(jpg格式),先进个人候选人须提交一寸电子版照片一张(jpg格式)。

(三)立德树人先进个人申报须经过学生推荐的过程,推荐学生人数不少于10人。上报申报材料时,需一并提交学生推荐过程的简单文字情况说明。

(四)请于2021年7月15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一式2份送交评选工作办公室(H725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dong2019@hit.edu.cn。联系人:李冬,联系电话:86970234。

特此通知。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文件下载 附件1.各学院学生推荐结果汇总表.xlsx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个人审批表.doc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审批表.doc附件4.哈尔滨工业大学立德树人先进评选汇总表.doc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关于评选立德树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