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主页

关于筹备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1-07-08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拟于2021年7月下旬召开。为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备委员会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筹备委员会,负责团代会的筹备工作,筹委会下设综合组、会务组、宣传组、资格审查组等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大会筹备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张 雁

副主任:于 伟

委 员:辛 欣 熊晶玲 李建阁 吕俊宏 石冰若

林晓玲 张湘妮 石英辛 张 喆 张 婧

肖苏东 李文庆 张三立 李钊颖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致哈尔滨工业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引领,同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主要任务:全面总结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情况,讨论部署新一届团委工作努力方向和奋斗目标,选举产生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委员会。

三、大会的时间、地点及会期

初步拟定2021年7月下旬,F栋报告厅,会期2天(视疫情情况决定是否线上召开)。

四、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委员会。

五、大会代表

(一)大会代表条件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团代会的代表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有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而且是共青团员中的优秀分子;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起到表率作用;

3、密切联系青年,热忱服务青年,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

4、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二)大会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拟定为100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按照《团章》规定,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

2、代表候选人的产生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各单位出席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四)大会代表产生程序

1、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根据名额分配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酝酿提名,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2、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报同级党委和学校团委,同意后由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进行选举;

3、选举后将代表登记表及登记名册(附件2和附件3)报送学校团委;

4、选出的代表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团代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四、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

根据团中央关于基层团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委员19名,其中,拟设常务委员会委员9名,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

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拟提名委员候选人24名,差额5名,差额比例为26.3%。常务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数为2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1、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名额分配,在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酝酿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原则上委员候选人应该是本次团代会代表);

2、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召开全委会/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讨论,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将登记表和登记名册(附件4、附件5)报送学校团委;

3、学校团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后,上报学校党委和深圳团市委审批;

4、学校党委和深圳团市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五、大会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团内重要的组织制度,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筹备工作,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奋力开创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哈工大规格的新百年卓越之路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严格落实。请各单位按照《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分配表》(附件1)名额分配,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本单位团员大会/团的代表大会/团的代表会议和全委会,精心组织本单位的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工作。

请各单位于7月15日12:00前,汇总《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名册》(附件3)和《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4)报学校团委审查。所有材料均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送学校团委张三立,电子版打包发送至hitsztw@163.com,命名“XX学院团代会材料”。

团代会相关附件.rar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张三立,电话:26905214)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筹备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