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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第八届“创青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交流营的通知

2021-05-27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助力粵港澳大湾区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团省委将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举办第八届“创青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交流营,为广大青年创新创业搭建展示交流、资源对接、项目孵化等平台,引导各行各业青年积极投身“双创”大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 赓续奋斗庆百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9月

三、竞赛规划

(一)组别设置

大赛分商工组、农业农村组两组竞赛,赛事地点设在珠海市金湾区。

商工组竞赛包含创新类、初创类、成长类三类竞赛。参赛项目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材料、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医药、绿色低碳、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应用开发等相关产业。

农业农村组竞赛包含创新类、初创类、成长类三类竞赛和“青农优品”评选等。参赛项目重点关注参与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现代农业、特色农业、数字农业、休闲农业、森林康养、农业社会化服务等产业。

香港、澳门地区选拔赛分别委托港澳相应社团机构组织实施,晋级项目在复赛阶段分别编入以上两组竞赛。

(二)类别设置

按参赛项目所处的创新创业阶段及企业的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设创新类、初创类、成长类三类竞赛,企业创办年限以2021年9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创新类申报规则。面向高校、科研机构研发团队创新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培育孵化的创新项目,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

2.初创类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的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专利产品或技术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3.成长类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专利产品或技术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4.“青农优品”评选活动申报规则。针对参赛项目农产品品牌进行评选。要求经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品牌注册商标且不超过5年;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并有一定成效;参评产品三年内无重大质量事故,三年内无抽检不合格现象,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参评产品有较好的地方特色;产品原材料主要来源于广东省内或结对西部省份;鼓励返乡、下乡创业青年申报。

(三)参赛条件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21年6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且团队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含)。以企业为单位申报的项目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创新类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5.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且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四)报名方式

参与社会选拔的项目均须通过大赛专门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网址:www.zgqingchuang.com,报名网站开放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四、竞赛激励

(一)入围复赛的项目均颁发“第八届‘创青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证书,推荐到“中国青创板”上板展示,并可享受投融资对接服务。

(二)决赛获奖项目

1.商工组:创新类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该类别不设奖金。初创类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5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成长类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5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奖金各8万元人民币;三等奖5名,奖金各3万元人民币,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对于落户珠海的项目,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扶持和配套奖励。

2.农业农村组:创新类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该类别不设奖金。初创类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成长类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奖金15万元人民币;二等奖2名,奖金各8万元人民币;三等奖3名,奖金各3万元人民币。“青农优品”10个,奖金各2万元人民币。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对于落户珠海市的项目,将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及配套奖励。

3.大赛部分优秀项目推荐参加2021年中国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暨第八届“创青春”大赛。

五、创业扶持

凡是报名参赛的创业项目,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优先享受以下创业扶持政策或服务:

(一)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整合国家级、省级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以及创业服务机构等资源,为参赛项目提供优惠的创业扶持政策和优质的创业孵化服务;举办广东青创训练营,为参赛选手提供全方位创业辅导、培训以及智力支持;通过“中国青创板”和团属新媒体平台,助力参赛选手线上宣传、对接,线下路演、展示和融资对接;吸收优胜项目负责人加入广东青年创客联盟,进行跟踪培养,并积极举荐其中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

(二)广东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青年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扶持,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孵化服务;加强高校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为青年创业者提供专门指导和服务。

(三)广东省科学技术厅:推荐参赛团队和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对接;帮助参赛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支持;给予参赛团队和企业创新政策、科技融资、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培训,为参赛团队落户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提供支持。

(四)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支持参赛团队和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引导和支持港澳参赛者入驻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推荐参加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人社部门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五)广东省农业农村厅:鼓励返乡农村能人、农村青年、农民工、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等青年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享受高素质农民扶持政策;支持“青农优品”获奖品牌到省农博会等进行展示推广。

(六)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参赛项目提供优质的专利信息服务,依托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提供专利展示及交易服务;搭建参赛团队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接合作平台,引导服务机构为参赛项目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服务;完善维权援助机制,为参赛选手提供合法权益保障和创新激励。

(七)广东广播电视台:在省属媒体宣传推广大赛,宣传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和典型事迹。

(八)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引入资本市场平台对接服务大赛优秀项目和初创企业,利用股权、债权等资本市场产品为青年创新创业拓宽融资渠道,为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培育、规范辅导、登记托管、挂牌展示、投融资对接等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创新创业项目的市场化、资本化、产业化发展,提升青年创新创业成功率。

(九)珠海市人民政府:对落户珠海的大赛项目,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创业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创业支持;按规定享受珠海“英才计划”对应政策。为符合条件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参赛团队提供孵化培育、资源对接、政策支持等综合服务。为参赛团队落户金湾区及区内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农业产业园提供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赛是服务脱贫攻坚和科技创新战略,深入推进双创并带动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青年创新创业能力,展示青年创新创业成果,弘扬创新创业精神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大赛统筹小组,制定大赛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共同抓好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地要统筹办好市级竞赛,积极宣传发动本地的创新创业青年踊跃报名参赛。有条件的地市可邀请具有创业经验和理论的企业家或专家学者,对报名参赛的创业青年提供创业跟踪辅导等服务,同时要加强与大赛组委会的沟通,及时做好推报汇总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各类新媒体,借助国内知名创业平台资源优势,发布赛事资讯,推介优质项目和创业团队。及时关注本地区创业青年的报名和比赛情况,有条件的地市可对进入复赛、决赛的本地创业青年进行追踪报道,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促进更多的青年创新创业。

七、其他事项

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项目必须保证拥有参赛项目版权、经营合法,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参赛人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否则取消资格。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李钊颖,电话:26920634)



文件下载 附件:第八届“创青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暨交流营赛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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