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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2021-05-19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教务部通﹝2021﹞91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学人员投身教学一线,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积极探索教学理念与方法的改革,不断提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水平,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优秀奖评审办法(试行)》(附件1),现将第一届教学优秀奖申报、考核、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教学优秀奖每两年评选1次,由教师个人提前两年向学校申请,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跟踪考评,申请教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四个相统一”以及“四有”好老师的要求,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

2.认真完成学校和基层单位安排的教学任务,尽职尽责,保质保量,教学效果好;

3.热心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坚持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深受学生爱戴;

4.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课程教学经历,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平均每年不低于32学时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

2.学院对《申请表》进行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表签署意见,确定本学院校级教学优秀奖的参评人选,汇总至《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参评人员汇总表》(附件3)并提交至教务部。

三、评选标准及评审程序

学校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专家对参评人进行跟踪考评(第一届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时间为2021年秋季学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同时学院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参评人进行重点考评。

评选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优秀奖评审办法(试行)》。教学优秀奖获奖者将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情况将作为评职、聘岗、晋级的重要参考。

参评者应注意积累能够反映教学方法、考试方法改革成果和教学效果等的证明材料,包括教学设计、作业和论文、试卷、实验报告、学生评价、荣誉证书、指导学生获奖情况、发表教学论文、出版教材等,以作为自评的支撑材料,并在评审和答辩时展示交流。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5月28日17:00前将签字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参评人员汇总表》送至教务部(H608),同时提交《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版。

联系人:苏悦 电话:26925341

附件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优秀奖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跟踪考评申请表

附件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第一届教学优秀奖参评人员汇总表

附件.rar

教务部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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