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创新研修课立项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通﹝2020﹞144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鼓励教师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固化为教学内容,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学校自2018年起开展“创新研修课”的建设工作,现就2020年“创新研修课”的立项及结题验收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课程定位
创新研修课以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素养为目标,以教师的科研成果为基础,以科研条件为支撑,吸引本科生参与科研工作,在教师指导下围绕研修课题深入学习。课程内容应从科研实践中提炼,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的研究性,致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为后续的本科毕业设计、研究生课题研究工作打下一定基础。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为校内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过往授课经验,未开设过创新研修课程者优先。鼓励校内教师联合校外优秀企业共建创新研修课,企业人员若为授课团队成员,原则上需为硕士及以上学历、持有中级以上技术或管理职称,在其他同层次学校讲授过类似课程。
2.科研成果或在研课题已具备支持拟开设创新研修课的基础条件。
3.课程是单独新增的面向全校本科生的选修性课程,应注重交叉融合,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招收学生。已列入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不再作为创新研修课建设。
4.申报课程总学分不超过2学分,一般设置1学分16学时。
5.无仍未结题的创新研修课项目,2年内无违反开课约定或被撤销的创新研修课项目。
(三)开课及结题要求
1.创新研修课原则上应在立项后1年内开课,开课前需按学校要求参加院级教学准入,准入通过后方可开课。
2.通过教学准入后,教师可自行决定开课学期,原则上每学年至少开课1次,至少连续开设3年,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接受学生评教、专家督导。
3.学生选课后,教师通过面试、线上交流等形式确定最终上课名单,学生修读课程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4.当学期未通过教学准入的课程需在下个学期完成教学准入,连续2次未通过教学准入的项目将被撤销。
5.项目立项满2年需参加结题验收,结题之前需至少开课2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可延期1年结题,连续2次结题不通过的项目将被撤销。
6.项目撤销经历将会影响项目负责人2年内(自撤销之日起算)各级各类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
(四)建设经费
1.批准立项的课程将给予2-5万元的经费支持,可用于支出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实验材料费等费用。
2.结题验收通过1年后经费停止使用。
3.建设经费分阶段使用,立项后可使用经费的80%,通过开课审核后可使用其余20%。
(五)立项程序
1.申报教师填写《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至所在单位。
2. 所在单位确定推荐名单,汇总《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书》及《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汇总表》,于2020年12月8日17: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H608室)。
3. 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立项答辩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教务部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立项名单。
二、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及要求
1.创新研修课项目立项后2年内须参与结题验收,原则上2018年立项的创新研修课项目本次须参与结题验收,具体名单详见《创新研修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附件3)。
2.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可延期1年再次结题,2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被撤销,自项目被撤销起2年内,项目撤销经历将会影响项目负责人3年内(自撤销之日起算)各级各类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申请。
(二)结题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书》(见附件4)、《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提交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书》及《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汇总表》,于2020年12月8日17:00前将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教务部(H608室)。
3.教务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4.教务部公布结题验收通过名单。
工作联系人:刘 晨 联系电话:2640 1765
附件:
1.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书
2.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汇总表
3.创新研修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4.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书
5.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汇总表
教务部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创新研修课立项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创新研修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xlsx
附件4: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书.doc
附件5:创新研修课结题验收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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