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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节点的通知
教务部通﹝2020﹞102号
各学院:
为保证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参照如下时间节点进行各环节工作的安排:
1、开题检查:原则上在2020年秋季学期第13周前完成,开题不通过者需在一周内重新开题。
2、中期检查:2021年春季学期第5周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位于后5-10%和未参加中期检查者,须在两周内进行二次中期检查。
3、结题检查(论文评阅):2021年春季学期第14周,结题检查(论文评阅)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需申请延期答辩,直到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4、毕业答辩:2021年春季学期第15周,答辩结束后评选“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请各学院充分重视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做好各环节的检查和督导工作,促进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教 务 部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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