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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职组织员专业技术职级初次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1-05-24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深圳)专职组织员专业技术职级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的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开展专职组织员专业技术职级初次聘任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所有在岗的专职组织员。

二、工作安排

1.2021年5月24日至5月26日,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2);

2.2021年5月27日至5月28日,学校党委组织部、所负责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

3.2021年5月29日至6月1日,审核通过后的人员由所负责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进行初评并公示,公示同时将评审结果报送给人力资源处;

4.2021年6月初,学校组织专职组织员专业技术职级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2021年6月中旬,将评审结果提交教授会审议;

6.2021年6月底,校长办公会对学校教授会的审议结果进行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专职组织员及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业(深圳)专职组织员专业技术职级评定办法(试行)》要求的评审程序及要求开展工作;

(二)本次申报业绩统计时间段为入职之日起至2021年5月24日止,入职前的业绩可以选择有代表性的填写在入职以后的业绩之后,作为评审参考内容;

(三)专职组织员本人确保申报材料不存在虚假或不实的内容,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对专职组织员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

(四)专职组织员初次聘任后的专业技术职级待遇待学校相关规定明确后兑现。

特此通知。

附件1:哈尔滨工业(深圳)专职组织员专业技术职级评定办法(试行)

附件2:申报材料

人力资源处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杜丽,联系电话:0755-2603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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