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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5-19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扎实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中共广东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第二批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发挥党建品牌和典型做法的示范效应,行成创优、评优、奖优、学优的党建工作良性循环局面,迎接哈尔滨工业大学百年校庆,决定开展“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1年。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教师党支部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所在学校事业发展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党支部在推进思想教育、专业学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已开展党支部整顿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3.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参加评选的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一支部一特色”、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有显著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础党建工作做法、典型案例;(3)高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等。注意体现党建工作与“双区”建设、学校中心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等重点领域结合情况,突出支部特色。

二、组织实施

校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评选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基层申报、评比表彰步骤开展。

(一)基层申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申报1-2个样板党支部,各直属党支部可直接申报。要求根据通知内容,结合2019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定结果,凝练党支部工作特色亮点,严格审核把关参评党支部申报内容。

(二)评比表彰

学校党委将通过听取汇报、调查走访等形式,评选出一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进行奖励表彰,并在“党支部大舞台”进行宣传,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以点带面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发掘、凝练入选党支部的探索经验、培育成果、创建成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迎接哈尔滨工业大学百年校庆。

(二)材料报送。请参评党支部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申报表》,并准备3分钟的PPT。材料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汇总,于2020年5月24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hitszdj@hit.edu.cn,联系电话:15124579151。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申报表

附件: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申报表.docx

党委组织部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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