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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0-06-05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相关院系、教师:

近日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已下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学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事项:

具体申报要求请见《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附件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附件2)。着重强调事项如下:

1.申报成果范围:专著、编译著、论文、研究报告。以下成果不能申报:非社科类成果;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纪、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研究成果;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境外出版物发表的成果。

2.申报成果时限: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立项课题以结项时间为准、对策建议以完成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

特定时限: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的科研成果,特指从未申报过评奖的作者可申报(仅指作者从未申报过社科奖,而非某项成果未曾申报。需在申报表“备注”一栏填写“从未申报过省社科奖”)。

3.成果评价规则:请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规则》(附件3),其中论文应主要从立项、出版、引用、转载、采用等方面提供佐证材料;著作应主要从立项、出版、再版加印、引用、采用等方面提供佐证材料;立项课题、对策建议应主要从立项、出版、采用、批示等方面提供佐证材料。(请参考附件9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目录示例)

4.申报人以第一作者申报限1项成果。如为合作作者,须在申报人姓名后加“等”。

5.青年成果,要求成果发表时所有作者均未满39周岁

二、申报流程:

1.注册登录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入口在省社科联官网左侧评奖管理平台),录入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请认真阅读《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说明(申报个人版)》(附件4),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

2.本次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实名件1份,复印匿名件1份,电子版材料,另申报表单独1份。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请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附件5)。其中《申报表》中申报人信息页和成果介绍页应为分页。匿名处理范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书脊、前言、后记、正文、引文、参考文献、证明等凡是出现作者姓名、照片、单位等反映作者身份的地方。《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附件7)纸质版需签字后放入实名材料袋中。

上述纸质版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院系上报时需填写《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8)。院系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携带佐证材料原件,现场核对后即返还。

3. 评审系统录入申报信息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9日

纸质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6月19日

三、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鸾 李厚侬

联系电话: 26408515

科学技术处

2020年6月5日


文件下载 附件1: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docx附件3: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价规则.pdf附件2: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pdf附件5: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材料要求.pdf附件6: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纪律若干规定(黑社评发〔2020〕2号).pdf附件7:申报成果无学术不端行为承诺书.pdf附件8: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x附件4:黑龙江省第十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系统使用说明(申报个人版).pdf附件9:重要提示申报成果佐证材料目录示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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