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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拔第二十七批优秀团干部到团市委机关跟班学习的通知

2020-04-24 0 新闻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新闻网

各学院团委:

根据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关于推荐选拔第二十七批优秀团干部到团市委机关跟班学习的通知》文件要求,选优配强团干部队伍,加强联系和服务青年,推动新时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展现新形象。现将关于组织选拔第二十七批优秀团干部到团市委机关跟班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和条件

我校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干部,要求综合素质高,思维活跃,有较丰富的青少年工作经验,热心青少年工作,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项目策划能力。

基本要求: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跟班学习时间

跟班学习时间为6个月(从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

三、选拔程序

(一)有意向的相关干部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按要求如实填写《团干部跟班学习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不少于1000字的本人自述及相关证明材料,在4月28日下午15:00前将纸质版交至H栋617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团委工作邮箱hitsztw@163.com。

(二)学校团委将根据候选人提交材料,择优推荐1名跟班学习人选至团市委。

(三)团市委研究确定跟班学习人选,根据工作需要及跟班学习人选情况,安排至团市委机关相应部室工作。

四、跟班学习管理

(一)跟班学习期间,不转行政、工资等关系,团市委提供办公条件,提供公务出差差旅补贴等。

(二)干部跟班学习期间须遵守团市委有关工作制度,服从团市委工作安排。原则上,除因职务调整变动等特殊原因外,不得提前结束跟班学习。

(三)跟班学习期满后,跟班学习干部回派出单位工作。个人需填写《干部跟班学习总结鉴定表》,团市委对其跟班学习期间的表现情况作出鉴定,并送达跟班学习干部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


附件1:团干部跟班学习推荐表.docx

附件2:团市委关于推荐选拔第二十七批优秀团干部到团市委机关跟班学习的通知.pdf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委员会

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李文庆,电话:86525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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