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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河套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河套学院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河套学院

  9、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俄语教学,非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1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二、录取规则: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4、其它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8、住宿费:700元/年?人(8人间)

  1、河套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联系办法:

  邮政编码:015000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本招生章程由河套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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