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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12年普通类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二、录取规则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符合我校投档条件的前提下,专业志愿优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高考总分偏低、不服从专业调剂及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

  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但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调整招生计划到生源情况好的省份,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征集志愿考生。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优先录取与我校签定就读协议且院校志愿为第一志愿的批次线上考生。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艺术专业调档比例及名单由学校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按双方规则共同协商确定。

  相同专业志愿考生成绩优先,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

  5、 高考加分

  6、 外语语种

  7、 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办法

  8、 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

  9、 自主招生

  10、美术类专业招生

  本科艺术专业录取时须参考当年高考英语成绩,英语成绩原则要求达到150分制的50分(英语高考总分不是150分制的按此折算)。

  录取时,在各省级招办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一般不限男女比例,但某一专业若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则在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所占性别比例小的考生。

  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中记录的不良行为(如不诚信行为等)将作为我校是否录取的参考依据。

  1、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导游等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报考导游专业一般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2cm;患有传染病或传染病病毒携带者不能报考烹饪与营养教育、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

  3、金融学(国际金融实验班)专业报考要求:数学、英语成绩均不低于110分。

  5、体育经济专业原则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2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

  7、会计学(ACCA)专业:不直接填报该专业志愿和网上录取,报到时在全校各专业新生中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选拔;选拔基本条件为英语高考成绩不低于120分。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规定的考生或生活不能自理、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考生,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一)、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的规定,明确各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受奖面超过30%,最高金额可达10000元/年;

  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按规定实行减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七、文凭发放

  高职(专科):湖北经济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学生在按期完成学业的情况下,颁发湖北经济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430205

  3、 招生咨询电话:027-81973869、027-81973870

  二〇一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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