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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220;南宁校区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平果校区地址:平果县大学路6号。

  第四条 面向广西、陕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湖北、江西等15个省市招生,最终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具体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以各省(区)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具体录取规则:

  2.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区)或批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4. 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以广西及有关省(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为准,本校不另外安排术科考试,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分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直至录满计划数为止。

  6. 外语语种:英语。

  8. 学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对未经批准逾期5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不作特别说明的新生,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四条 被录取考生的户口,可由考生自主选择决定是否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十五条 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可通过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高考录取信息渠道,或在本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585188,5869751(兼传真),5848693。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www.gxyesf.com。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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