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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220,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第四条 2009年面向广西本省区招收各民族考生。

  第五条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2009年招生专业8个,计划招收全日制高等专科学生500人,具体招生人数和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具体录取规则是:

  2.对于按平行志愿出档的考生,按“先志愿,后分数”的原则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第一志愿专业不满时才依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4. 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以广西区考试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为准,本校不另安排术科考试。

  6.外语语种:英语。

  8.身体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报考学前教育、英语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0cm以上,口齿伶俐,无口吃。报考美术类考生不能有色弱、色盲。报考舞蹈表演专业、体育教育专业、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方向)要求身高男168cm以上,女158 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报考所有师范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乙肝表面抗原呈阴性。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录取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视情况调整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学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学校建立了“奖、勤、贷、补、减、免”助学体系。特困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并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勤工俭学和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确保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网址:http://www.gxyesf.com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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