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if !supportLists]-->第一章 <!--[endif]-->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if !supportLists]-->第二章 <!--[endif]--> 组织机构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if !supportLists]-->第十条 <!--[endif]-->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线上进档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三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者,理工类新生转入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或工程造价专业学习,文史类新生转入学校其它文科招生专业学习。
第十五条 学校提档比例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七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一)护理、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十九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收费不搞“双轨制”。 收费标准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2015年学校普通本科、应用本科(含职师本科)专业按学分制收费,学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11000元,按各专业学年实际修读学分结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专科(高职)各专业按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8500元。住宿为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1800元(视不同楼栋的住宿条件而定)。
第二十二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学校2015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邮政编码:545006
邮箱:gxgzsjyb@sina.com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大学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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