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广西科技大学 > 高考招生 >

广西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办学类型是公办,办学层次为研究生、本科,学校代码为10594。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设立有招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室。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监察室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

  第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

  第八条各专业录取(除体育、艺术类专业外)按照分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结合专业志愿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艺术设计专业:对线上进档考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分70%和文化分3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学专业学习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学制五年,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不合格者转入土木工程专业或工程管理专业。

  第十四条录取时,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校有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以及院内设置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困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临时困难补助、“温暖”工程、“阳光”工程等助学项目。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邮政编码:545006

  网址:http://www.gxut.edu.cn点击招生)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广西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