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济职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院国际代码:14211

广西南宁市东盟经济开发区(里建)教育路2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除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西经济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广西经济职业学院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对区招生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区招生考试院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汇总表:

序号系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模式学制
1经济贸易系市场营销620401文理兼招三年
2经济管理620301文理兼招三年
3经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方向)620301文理兼招三年
4经济管理(生产质量管理方向)620301文理兼招三年
5工商企业管理620501文理兼招三年
6物流管理620505文理兼招三年
7物流管理(国际物流方向)620505文理兼招三年
8行政管理650203文理兼招三年
9商务英语660108文理兼招三年
10人力志愿管理650204文理兼招三年
11国际商务620305文理兼招三年
12会计金融系金融与证券620105文理兼招三年
13会计620203文理兼招三年
14会计(国际会计方向)620203文理兼招三年
15会计电算化620204文理兼招三年
16财务管理620201文理兼招三年
17房地产经营与估价560701文理兼招三年
18建筑工程系建筑工程管理560501文理兼招三年
19工程造价560502文理兼招三年
20建筑工程技术560301文理兼招三年
21工程监理560504文理兼招三年
22给排水工程技术560603文理兼招三年
23机电与信息工程系应用电子技术590202文理兼招三年
24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1文理兼招三年
25汽车电子技术580403文理兼招三年
26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80402文理兼招三年
27机械设计与制造580101文理兼招三年
28电气自动化技术580202文理兼招三年
29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1文理兼招三年
30旅游休闲系酒店管理640106文理兼招三年
31烹饪工艺与营养640202文理兼招三年
32烹饪工艺与营养(公众营养方向)640202文理兼招三年
33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方向)640202文理兼招三年
34休闲服务与管理640161文理兼招三年
35休闲服务与管理(休闲运动方向)640161文理兼招三年
36家政服务650301文理兼招三年
37艺术设计系装饰艺术设计670107文理艺兼招三年
38艺术设计670101文理艺兼招三年
39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670101文理艺兼招三年
40印刷技术610402文理艺兼招三年
41服装设计610204文理艺兼招三年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6301430

电子邮箱:gxevcoffice@126.com

咨询电话:0771—63063816306383

电子邮箱:zb14211@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gxevc.com/zs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西经济职业学院于2014年3月10日由院务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4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广西经济职业学院委托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区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区的规定为准。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